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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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人,购房人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房屋买卖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必须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这不仅是建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要程序和证据,也是今后处理房屋买卖纠纷的重要依据。
在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产权、价格、原承租人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效力。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你总结无效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有七种:
1.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是无效合同。
2.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由限制行为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法定代理人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应当签订合同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限制行为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诈骗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采用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等欺骗手段,使对方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错误理解。
4.迫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签订的威胁对方财产、身体或精神损害并迫使对方产生恐怖行为的房屋买卖合同。
5.利用他人危险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在另一方有危险或利用另一方的紧急需要时,强迫另一方接受在明显不利条件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7.托人(权利人)事后不承认的,由未经授权的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