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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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人而言,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灾难,打乱了每个人的生活节奏。为了预防和控制疫情,几乎每个城市都下发了推迟开学复工的通知。但在延迟复工期间,该如何算工资呢?疫情期间,单位安排员工在家办公时,能否适当降低工资呢?下面,南充律师事务所将为您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在家工作也是工作,工人也提供了劳动力。原则上,企业安排职工在家工作时,一般应支付职工工资。假设员工是固定工资,比如每月10000元,在家工作不允许减薪。但也有一些单位将绩效工资纳入工资结构,如在家工作、降低效率、一些外出工作等,无法完成。本单位根据绩效考核(适度降低)合理合法计算绩效工资。
由于疫情的影响,企业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向员工解释情况。员工自愿协商减薪,这是法律允许的。但这种协商需要员工签字确认,强行通知确定员工集体减薪是违法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期已由人社部办公厅、人事社会部发布。显然,企业应该能够通过调整工资、轮岗、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确保企业不裁员、不裁员。
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企业在工资支付周期内停产停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工资支付期限超过一年,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z低工资标准。职工不提供正常劳动的,由企业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按照各地规定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