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律师事务所

新闻分类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817-3398333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总商会大厦A区12楼





行业新闻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如何处理子女养纠纷抚?

      如何处理子女抚养纠纷?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你分析以下常见问题:    一、我的女儿只有一岁半,但是我的孩子的母亲不照顾她,我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2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同住。母亲可以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与父亲同住:
    发布时间:2019-09-18   点击次数:59

  • 劳动合同不可或缺的九个“条款”

    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你分享:劳动合同不可或缺的九个“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可分为强制性条款和可选条款两部分。强制性条款的含义是必须在合同中的条款。如果缺少其中之一,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同。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你分
    发布时间:2019-09-11   点击次数:78

  • 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起诉?是否会决定起诉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起诉?是否会决定起诉离婚?南充律师事务所律师答复:如果不同意协议离婚,您只能诉诸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你起诉离婚,我建议找一位律师。律师的分析: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目前,中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协议
    发布时间:2019-08-30   点击次数:60

  • 交通法律知识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
    发布时间:2019-08-27   点击次数:101

  • 办好退房手续,遇到开发商“退款拖延症”该怎么办?

    买房子原本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这意味着今后自己就能有一个稳定的住所,温馨的家,再有就是给自己多了一条投资的渠道,毕竟房子的升值利润还是很可观的。但是在买房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情况,搞得购房者措手不及,为避免自己遭遇更大的损失或者
    发布时间:2019-08-21   点击次数:92

  • 父母生而不养,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
    发布时间:2019-08-14   点击次数:99

  • 新婚姻法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四川律师事务所小编温馨提示:1、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19-08-10   点击次数:107

  • 常见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下面四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们介绍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
    发布时间:2019-06-11   点击次数:95

  • 法律顾问该怎么顾,问什么? —以国有施工企业为例

    法律顾问业务是律师的的常态业务,客户也往往因有规避风险的需要而聘请法律顾问。然而,在实践中,律师与客户交易达成后,律师发现自己无从着手开展工作。律师看重的,客户不以为然;客户看重的,律师要么嗤之以鼻,要么无法完成。久而久之,律师把自己当成了
    发布时间:2019-03-25   点击次数:121

  • 发生劳动纠纷时如何维权?南充律师为您支招!

    在当今社会,我相信,社会上出现劳动纠纷的现象绝不少。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合同怎么办呢?今天,南充律师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1、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单方面撤销
    发布时间:2018-10-24   点击次数:70

  • 南充律师事务所分享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将适时出台

    近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指出,有必要引入适当的国防和防务标准,惩罚原则和争议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传统辩护,保护勇敢者的合法权益。勇敢,大力推进正义,友好,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要求进一步反映了司法机构的人文关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文
    发布时间:2018-10-09   点击次数:73

  • 南充律师事务所分享:离婚财产分割的新规定

    本文,南充律师事务所的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离婚财产的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发布时间:2018-09-18   点击次数:86

共84条 每页12条 页次:6/7
首页 上一页1234567下一页 尾页
在线客服
分享 一键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